【黎智英案審訊第90天】控方完成舉證 押後至7.24作中段陳詞

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《蘋果日報》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11日)下午續訊,控方正式完成舉證,黎智英獲准缺席聆訊。法官將案件押後至 7 24 日作中段陳詞,由法庭裁定案件是否表證成立。

代表辯方的新西蘭籍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到達法院。(周文虎攝)
代表辯方的新西蘭籍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到達法院。(周文虎攝)
英國駐港領事Bridget Veal在審訊後離開法院。(周文虎攝)
英國駐港領事Bridget Veal在審訊後離開法院。(周文虎攝)

法庭甫開庭,便指上周五(7日)收到黎智英一方來信,指出因應今日聆訊的性質,黎智英申請缺席今日的審訊,信中黎強調這決定是出於自願。法官考慮到黎早前曾經感到身體不適,而今日聆訊亦相對不是那麼重要,加上黎有法律代表出席,故批准黎智英缺席。

控方周天行隨後呈上經修正的翻譯文本及證物列表,並表示控方正式完成舉證完結控方案情。

至於中段陳詞,案件早前預計黎智英一方將79日進行口頭中段陳詞,要求法庭裁定黎面對的3罪表證不成立。經各方商討後,法官杜麗冰指,考慮到法官李運騰須處理另一宗案件,他只有 7 9 日有檔期處理本案,除非雙方有信心於一天內完成中段陳詞,否則可以於72425日進行口頭中段陳詞。控方周天行及辯方彭耀鴻亦表示可以配合檔期。案件押後至724日續審,法庭下令控辯雙方在指定日子呈交書面陳詞及回應。

最新文章